河北省汽车站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公司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咨询:
1、水资源论证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评审上会)
3、水土保持监测
4、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书、报告表)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各类机构、企业及个人提供编制水资源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商业建议书、项目申请书,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报告、表)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等各种工程规划服务的公司,业务涉及全国,熟悉等相关部门办事程序的咨询工程师、技术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科学、有效的工程咨询服务保证质量,信守合同,讲求信誉,遵守职业道德,负责为委托方保守秘密,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全力做好各项咨询工作。凭借的技术,高端的品质,诚信的经营 和不断创新的精神公司发展迅速。在发展的同时公司不忘不断总结不断优化为客户的服务,和一如既往的热情赢得了新老客户的极高评价及青睐。我们熟悉各种流程环节,可快速、*的为您提供服务.
(一)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地下水作为地下水源热泵系统水源的;
(二)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将地下水作为地下水源热泵系统水源的;
(三)将深层地下水作为地下水源热泵系统水源的;
(四)利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取水不回灌、不能全部回灌,或者不能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开凿取水井取水或者未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用地下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对已开凿的取水井责令限期封闭;逾期不封闭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在其他区域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凿井施工等单位承揽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取水井工程或者为其建设取水配套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或者排入沟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实施封闭的取水井,产权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实施的,由省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取水许可证或者废止取水申请批准文件;逾期不封闭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