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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公司 水保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8        浏览次数:10        返回列表
前言: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
邢台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公司    水保方案

邢台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公司    水保方案

8.jpg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咨询: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报告书、表)

2、水土保持监测

3、水土保持验收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各类机构、企业及个人提供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商业建议书、项目申请书,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报告、表)等各种工程规划服务的公司,业务涉及全国,熟悉等相关部门办事程序的咨询工程师、技术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科学、有效的工程咨询服务保证质量,信守合同,讲求信誉,遵守职业道德,负责为委托方保守秘密,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全力做好各项咨询工作。凭借*的技术,高端的品质,诚信的经营 和不断*的精神公司发展迅速。在发展的同时公司不忘不断总结不断优化为客户的服务,和一如既往的热情赢得了新老客户的极高评价及青睐。我们熟悉各种流程环节,可快速、*的为您提供服务第三章 治理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组织国有农场、林场、牧场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按照水土保持规划,修筑水平梯田和蓄水保土工程,整治排水系统,治理水土流失。

  第十七条 水土流失地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个人使用的,应当将治理水土流失的责任列入承包合同。当地乡、民族乡、镇的人民*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水土流失,可以由农民个人、联户或者*队承包治理,也可以由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投资投劳入股治理。

  实行承包治理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签订承包治理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承包治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因技术等原因无力自行治理的,可以交纳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防治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主管物价的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对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资营造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时,所提取的育林*应当用于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

  第二十一条 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和种植的林草,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当建立档案,设立标志,落实管护责任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侵占水土保持设施。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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